發布時間:2016-08-08 點擊數:4042
為貫徹落實《中國制造2025》(國發〔2015〕28 號)
和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國發〔2013〕37 號),推進
重點行業減少揮發性有機物(以下簡稱VOCs)的產生和排
放,改善大氣環境質量,提升制造業綠色化水平,制定本
行動計劃。本計劃實施期為2016-2018 年。
一、計劃實施的必要性
VOCs 具有光化學活性,排放到大氣中是形成細顆粒物
(PM2.5)和臭氧的重要前體物質,對環境空氣質量造成較
大影響。除影響環境質量外,一些行業排放的VOCs 含有三
苯類、鹵代烴類、硝基苯類、苯胺類等物質,對人體健康
具有較大的危害。此外,部分VOCs 具有異味,會給周邊居
民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影響。
工業是VOCs 排放的重點領域,排放量占總排放量的
50%以上。工業排放源復雜,主要涉及生產、使用、儲存和
運輸等諸多環節,其中:石油煉制與石油化工、涂料、油
墨、膠粘劑、農藥、汽車、包裝印刷、橡膠制品、合成革、
家具、制鞋等行業VOCs 排放量占工業排放總量的80%以上。
工業行業VOCs 排放具有強度大、濃度高、污染物種類多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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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點,回收再利用難度大、成本高,是工業領域VOCs 削減
的重點。
目前,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,加快重點行業VOCs 削
減,對推動工業綠色發展,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,保障
人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。
二、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
(一)總體思路
以技術進步為主線,堅持源頭削減、過程控制為重點,
兼顧末端治理的全過程防治理念,發揮企業主體作用,加
強政策支持引導,推動企業實施原料替代和清潔生產技術
改造,提升清潔生產水平,促進行業綠色轉型升級。
(二)主要目標
到2018 年,工業行業VOCs 排放量比2015 年削減330
萬噸以上,減少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二甲基甲酰胺(DMF)
等溶劑、助劑使用量20%以上,低(無)VOCs 的綠色農藥
制劑、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和輪胎產品比例分別達到70%、
60%、70%、85%和40%以上。
三、主要任務
(一)實施原料替代工程
農藥行業。開發綠色農藥劑型,加快綠色溶劑替代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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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烴和有害有機溶劑,大力推廣水基化、無塵化、控制釋
放等劑型,支持開發、生產和推廣水分散粒劑、懸浮劑、
水乳劑、綠色乳油、微膠囊劑等綠色劑型,以及與之配套
的新型溶劑和助劑,嚴格控制VOCs 的使用。
涂料行業。重點推廣水性涂料、粉末涂料、高固體分
涂料、無溶劑涂料、輻射固化涂料(UV 涂料)等綠色涂料
產品。
膠粘劑行業。加快推廣水基型、熱熔型、無溶劑型、
紫外光固化型、高固含量型及生物降解型等綠色產品。限
制有害溶劑、助劑使用,加快削減步伐。
油墨行業。重點研發推廣使用低(無)VOCs 的非吸收
性基材的水性油墨(VOCs 含量低于30%)、單一溶劑型凹印
油墨、輻射固化油墨。
(二)實施工藝技術改造工程
石油煉制與石油化工行業。鼓勵采用先進的清潔生產
技術,降低在設備與管線組件、工藝排氣、廢氣燃燒塔(火
炬)、廢水處理等過程產生的含VOCs 廢氣排放量。采取配
備油氣回收系統、密閉收集系統等降低在油類(燃油、溶
劑)的儲存、運輸過程中的VOCs 排放。
橡膠行業。研發推廣使用新型偶聯劑、粘合劑等綠色
產品,推廣使用石蠟油或其他綠色油類產品全面替代普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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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烴油,制造生產過程推廣采用氮氣硫化、串聯法混煉、
粉料助劑預分散處理等工藝;再生膠行業全面推廣常壓連
續脫硫生產工藝,徹底淘汰動態脫硫罐,采用綠色助劑替
代煤焦油等有毒有害助劑。
包裝印刷行業。推廣應用低(無)VOCs 含量的綠色油
墨、上光油、潤版液、清洗劑、膠粘劑、稀釋劑等原輔材
料;鼓勵采用柔性版印刷工藝和無溶劑復合工藝,逐步減
少凹版印刷工藝、干式復合工藝。
制鞋行業。幫面加工推廣采用熱熔膠型主跟包頭、定
型布等材料;幫底粘合工序鼓勵使用水性膠粘劑替代溶劑
型膠粘劑;研發應用粉末膠粘劑;限制有害溶劑、助劑使
用。
合成革行業。重點推進水性與無溶劑聚氨酯,熱塑性
聚氨酯彈性體和聚烯烴類熱縮彈性體樹脂,替代有機溶劑
樹脂制備人造革、合成革、超纖革。
家具行業。木質家具制造企業推廣應用VOCs 含量低的
水性漆,鼓勵“油改水”工藝和設備改造;軟體家具企業
推廣應用水性膠粘劑。
汽車行業。涂裝環節推進水性涂料、高固體份涂料替
代溶劑型涂料,推廣靜電噴涂、淋涂、輥涂、浸涂等高效
涂裝工藝和先進智能化涂裝設備。內飾件鼓勵采用綠色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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粘劑等材料以及火焰復合、模內注塑等工藝。
(三)實施回收及綜合治理工程
鼓勵企業實施生產過程密閉化、連續化、自動化技術
改造,建立密閉式負壓廢氣收集系統,并與生產過程同步
運行。采取密閉式作業,并配備高效的溶劑回收和廢氣降
解系統。
根據不同行業VOCs 排放濃度、成分,選擇催化燃燒、
蓄熱燃燒、吸附、生物法、冷凝收集凈化、電子焚燒、臭
氧氧化除臭、等離子處理、光催化等針對性強、治理效果
明顯的處理技術對含VOCs 廢氣進行處理處置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
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
VOCs 生產、使用和排放重點企業的指導,組織實施本轄區
VOCs 削減計劃,引導企業積極開展VOCs 削減的技術研發
和產業化示范,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。儲備優先支持的
VOCs 削減技術改造項目,充分利用各級優惠扶持政策,加
強企業VOCs 削減能力建設,提升企業綠色發展水平。加快
發展環保服務業,鼓勵專業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VOCs 削減
等服務。
(二)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力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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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充分利用專項建設基
金、綠色信貸等資金渠道,支持工業企業實施VOCs 削減技
術改造,對符合條件的VOCs 削減技術改造項目優先給予支
持。有關地方財政部門可將符合規定的重點行業VOCs 削減
技術改造項目納入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范圍。
(三)建立完善標準和評價機制
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相關研究機構、行業協會及企業,
研究制定VOCs 削減重點行業相關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標準,
開展綠色設計產品評價工作,發布一批綠色設計產品名錄,
推動行業綠色發展。加強標準宣貫,樹立綠色設計示范企
業,引領企業不斷提升清潔生產技術水平。
(四)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支撐作用
相關行業協會、科研院所和咨詢機構等要充分發揮自
身優勢,做好技術引導、技術支持、技術服務和信息咨詢
等工作。有關行業協會要研究制定本行業的VOCs 削減路線
圖,提出VOCs 削減的目標、任務和進度,搭建VOCs 削減
技術裝備供需對接平臺,幫助企業實施VOCs 削減技術改
造,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。加強低(無)VOCs 產品
的宣傳,倡導綠色消費,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綠色意識、參
與度和積極性,創造良好消費和社會氛圍。